番外之叶淮书_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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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叶淮书

  “叶大人!”

      一个穿着短打布衣的庄稼汉热情的朝着田埂边公子打招呼。

      哪怕是穿着耐脏,便于行动的衣服。

      叶淮书的容貌和气质,也足够把他拔高到神人级别。

      还记得叶淮书刚刚出现在这个庄子的时候。

      整个庄子都轰动了。

      那时候若不是应千云站在后面,他们都以为是神仙下凡了。

      叶淮书看向庄稼汉,微笑着向他点头。

      “叶大人是在画我吗?”庄稼汉很兴奋的比了比自己的肱二头肌。“大人可得把我画得高大一些!”

      叶淮书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素描本。

      人物和背景都已经定稿了。

      这位庄稼汉要求的有点晚。

      不过这难不倒职业选手。

      寥寥几笔,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娃娃出现在了庄稼汉身边。

      矮墩墩的三头身,立刻衬托得庄稼汉顶天立地。

      “啧啧,大神不愧是大神。这才多久,素描对你就不是问题了。”

      没有任何脚步声,没有任何动静。

      一个女子的声音在叶淮书背后响起。

      若非这声音太熟悉,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也非得被吓出不少毛病。

      “都是画之一道,触类旁通罢了。”

      叶淮书回头看着应千云,再往四周看看……

      果不其然,没有看到任何随从,杨珩也不在。

      “有了身孕就不应该乱跑。更不应该用轻功乱跑。”

      应千云挥手让看到她想要过来行礼的庄户们免礼。

      “你对孕妇的误解太深。”

      除非胎像不稳,否则怀孕后一直躺着坐着才是大忌。

      “而且,你到底是我的身体素质有什么误解?”

      记得她有轻功,怎么就不记得武林高手身体素质有多么变态?

      她又没揣着孩子去打架。

      提起武功,叶淮书不可避免的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实际体验。

      那时候杨珩和应千云的长子终于无奈的满周岁了。

      两人磨磨蹭蹭的把孩子带回来办周岁宴。

      叶淮书自然也受邀参加。

      宴会上,应千云把他曾经的许诺搬出来,抱着儿子现场拜师。

      儿子才一岁?没关系,小孩子嘛,很快就长大了,先把老师订下来。

      那时候的叶淮书答应得很痛快。

      他和所有人认为的一样。

      瑞王夫妇终于被抓回来了。

      以后就是待在京城,一切和以往没有什么区别。

      万万没想到,瑞王奇迹般的得到了外派的工作。

      而且具体事宜还对外保密。

      而叶淮书也得到了应千云的随队离京邀请。

      这个世道,向来是孩子送到名师那里教育的。

      从没见过把老师带着走的。

      应千云能打破常规的开口邀请,自然有着能打动叶淮书的理由。

      体验人生,观察世界。

      叶淮书不是没有离开过京城,可是每一次的游历,都是在金钱开道之下,游山玩水。

      有叶家护航,他甚至感觉不到什么旅行的疲惫。

      “你的天赋无以伦比,你的画笔触动人心,你的诗词精妙绝伦,但是是否觉得……还差一口气?”

      “只有见过真正的人生百态,体验过人生疾苦,你才能更进一步。”

      为什么那些才华横溢的诗人,往往在仕途不顺的时候才有惊艳佳作?

      痛苦,愤怒,悲伤,这些情感更能触发灵感。

      也因为,当他们走下庙堂,才能看到感受到真正的大千世界。

      灵魂才会为此而触动。

      被打动的叶淮书就这么跟着瑞王夫妇出门了。

      临走前,为了方便。

      瑞王还特地请旨,给叶淮书加封了一个客卿的虚衔。

      方便在外行走,不至于没名没分。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已经可以称之为“大人”了。

      叶淮书也的确在出门后有很大的感悟。

      可更大的是,遇到了惊吓。

      那时候,自己只是感叹了一番山石嶙峋,若是能登高远望,必然不俗。

      还没等自己可惜路不好走,不想耽搁大家行路时间。

      自己就被拎到了山顶。

      山顶的风光的确如他所想的不俗。

      怪石岭徐,层峦叠翠,顷刻间体会了古人会当凌绝顶的豪情。

      俯身往下望去,那种如临深渊的危险感,更是迸发了叶淮书所有的创作灵感。

      更别提当他回首看去。

      应千云飞跃在危险的山石之间,围绕着杨珩迎风而舞。

      杨珩深情的望着自己的妻子,为这危险又绝美的舞蹈吹笛伴奏。

      风景很美,人很美,情谊很美,但是该谴责的还是得谴责的。

      面对他的谴责,这对小夫妻还振振有词。

      什么无论明示暗示,他都不能理解。

      所以只能带他眼见为实了。

      当时的震惊与震撼,无论回忆多少次,都能引起无限唏嘘。

      回忆着应千云展示过的各种可以写入志怪小说的实力。

      他似乎的确不需要为应千云的体制担心。

      “找我何事?那个化岩泥调配出来了?”

      叶淮书看着应千云今日格外神采飞扬的模样。

      忍不住猜了一下。

      能让承平帝放人。

      瑞王夫妇自然不是光凭武力值就能解决的了。

      毕竟为国效力,武力是能力,脑力也是。

      可若是瑞王夫妇拿出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摆在承平帝面前呢?

      若是一边能搞科研,一边还能帮忙剿个匪,维持治安呢。

      承平帝内心的天平一下子就偏了。

      是的,科研。

      身为穿越者,应千云实在是对不起同行们的脸。

      玻璃,她不记得熔点。

      火药,不好意思,土火药已经发明了。威力更大的配比,她也不知道。

      土豆、番薯、玉米这些呢?

      该传入的已经传入了,还在外面的,她也无能为力。

      水泥和肥皂都是记得配方不记得比例和步骤。

      想吃个戚风蛋糕,都需要底下的人自己慢慢试。

      说真的,上辈子穿越小说看了一大把。

      如何制作这些,有的作者一笔带过,有的作者会细腻到连化学反应方程式都写出来。

      然而,无论是上辈子看了多少。

      对于这种细节她都是跳过并且不去记的。

      记那些杂碎干嘛?看男女主角爽就够了。

      若是真有需要的时候,百度一下不就行了?

      难不成还能穿越?

      事实上,人真的不能太头铁。

      有些内容……如果闲的蛋疼还是背一下吧。

      别问,问就是后悔。

      好在,现在她也长大了,不会被当做小孩子胡闹。

      有了自己的势力,属下,钱财。

      还背靠皇权当靠山。

      毕竟可人已经穿了,还能怎么办。

      有这么一个先知先觉的引导方向,总比一头雾水的要好。

      不能立刻拿出成果来,早几年开始努力也好。

      海船已经派出去了,能找到什么全凭运气。

      当然,应千云也下了死命令,除了她要求带回来的东西,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不准带回来。

      外来入侵物种这个话题在现代都无解。

      毕竟不是什么东西都和小龙虾以及牛蛙一样好吃的。

      现有的品种开始好好培育。

      杂交水稻……这个……这个有亿点难度。

      不过良种培育,多样化,品种嫁接,人造肥料的制作等等,还是能进行的。

      杨珩主要负责的就是这方面的研究。

      一块块试验田有条不紊的进行组合列比。

      应千云负责的是水泥制作。

      就是叶淮书嘴里的化岩泥。

      只不过水泥这个名字一出来,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

      因为听起来不牢。

      名不副实,贼不吉利。

      完全不记得水泥学名全称的应千云:…………行吧,那就改。

      改名字是容易,做出来却不容易。

      若不是应千云的砸钱放羊政策,自家搞科研的庄子中,还是有一些半成品的。

      他们都不一定相信最后的成果能如她所言。

      成分:石灰石、黏土、铁矿石及煤。

      ↑应千云只记得这个,可该放多少的配比,却不知道。

      还有,她清楚的记得水泥必须把生料烧成熟料才能用。

      否则还不如糯米水拌石灰(土法粘合剂)。

      “已经有了初步的成品,后续还需要根据不同的环境和用途调整配方。”

      应千云直接给了叶淮书一个大拇指,搞艺术的直觉就是准。

      果然,搞研究这种事情,还是要有国家背景才行。

      无论是材料还是工匠,精于此道的读书人等等。

      承平帝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了最大支持。

      比应千云派人随缘瞎弄要快得多。

      “不过成本可真的是高啊。”

      在现代社会,水泥那是物美价廉的代名词。

      和钢筋组合搭配,每两年就能给你一座钢铁森林。

      可在古代,光是把石灰石磨成粉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了。

      用在普通建筑上,根本不符合实际情况。

      而奢华型建筑,水泥又缺少美观性。

      价格太过昂贵的话,很多大型工程也会用不起的。

      “也不是没有优势。”

      比如抗洪救灾,比如边防紧急工程。

      比如铺路。

      水泥路再贵,也比石板路便宜多了。

      平整光滑结实,不扬尘的水泥路,更是黄土路无法比拟的。

      物流速度本就是一个国家的经济腾飞的起点。

      应千云的手拂过平坦的小腹。

      也许等这个孩子出生的时候,能赶上第一条水泥路通路?

      “价格贵的话,没有关系,大楚有钱人多,比如我家。”

      叶家真的很有钱。

      “朝廷缺钱,就找富家捐,尝到了甜头之后,后面有的是人挥着钱求修路。”

      应千云刷得一下侧头,不可思议的看着叶淮书。

      “嗯?”

      “这简直不像是你说的话。”

      你是谁啊,叶仙男。

      你应该不是人间烟火,你应该飘在天上不落地才行。

      这种……很俗的计谋类的话,竟然是你能说出来的?!

      “如果这些年,我一点变化都没有,不是白出来一趟了?”

      叶淮书看向手里的素描稿。

      “我以前也不会认为,最美的风景,会是田间的劳作与丰收。”

      “只要你喜欢如今的自己就好。对于我来说,你飘在九霄之外和走在大地之上,你都是我朋友,是我孩子的老师,是我和玉行压榨的对象。”

      “这世界上,也就你能把这句话说得理直气壮。”

      田间劳作的庄户们,远远看着这一男一女相视而笑的样子。

      忍不住感叹。

      幸好瑞王殿下不在,不然呦,又要吃醋了。

      “哦,对了,有件事你最好知道一下。”

      “叶大人要致仕了。”

      “父亲年纪的确不小了。”

      仙男还是仙男。

      功名利禄一点都没放在眼里。

      叶父官至吏部尚书,全天下的官员升迁调度考评都捏在他的手里。

      这样的官职在叶淮书眼里。

      和辞去九品小官一样,没有区别。

      “叶尚书有表达过,想要带着夫人云游一番,第一站就是来这里找你。”

      “真的?!”

      叶淮书的眼睛直接亮了起来。

      画都收起来了,准备这就去迎接父母。

      抬头就看到了自己的朋友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容。

      “怎么了?”

      “你知道退休后的老夫妻最喜欢干的事情是什么吗?”

      “???”

      “催婚。”

      “我父母不会。”

      这点叶淮书还是有自信的。

      家里不是没有催过,早就已经放弃了,并且尊重他的选择。

      应千云一脸同情,重重的拍了拍叶淮书的肩膀。

      当年死情缘的说法忽悠得了外人,骗不了亲爹亲妈。

      身为朋友,应千云还是忍不住提醒一下过于乐观的叶淮书。

      老人家退休和不退休的巨大差异。

      “子墨,有句话不知道你听过没。”

      “嗯?”

      “闲着也是闲着。”

      尊重你的选择和他们催婚,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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